日照被遗弃男婴引发社会关注 领养弃婴规定严

2017/6/16 10:10:56   来源:日照网    

  6月14日,社会零距离、直播日照报道了太阳海岸小区楼道里发现一名被弃男婴的事情,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关注,很多市民通过我们的热线电话、微信公众号留言,表达了对孩子遭遇的关切、对父母遗弃行为的谴责,同时也有很多市民提出了收养意向。

  那么这名弃婴现在符合被收养条件吗?什么样的人才能申请领养呢?

  根据记者的了解,目前公安机关正在积极破案,寻找这名孩子的亲生父母,现在孩子暂时安置在医院新生儿科,还没有被送往社会福利院。

  记者从东港区民政局了解到,在查找不到孩子亲生父母的前提下,由公安机关出具《捡拾弃婴报案证明》、《暂时未查找到生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证明》、《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证明》之后,孩子会被送往日照市社会福利院暂养,在暂养期间,不能进行领养。如若最后公安机关没有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并且结案,孩子才会由社会福利机构录入信息进入收养程序。

  现在我国对于社会弃婴的收养也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,像报道中的这名男孩,如若进入收养程序,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四个条件:

  ★ 年满三十周岁;

  ★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;

  ★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,像精神疾病等;

  ★ 无子女,也就是既没有亲生子女,也没有养子女和有共同生活事实的继子女。

  ★ 如果曾生育过子女,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的,也不能视为无子女。

  如果市民对于收养规定有任何疑问,可以直接联系东港区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民政服务窗口,联系电话0633——8253658。

  从6月14日到6月15日,有很多市民在关注这个孩子的状况,在这里我们也想提醒广大市民,现在公安机关正在进行案件侦破,在此期间请不要再电话咨询市人民医院新生儿科及市社会福利院,也不建议去看望孩子,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。

  如果孩子进入收养程序,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东港区民政局。如果市民有什么能帮助破案的线索,可以联系公安机关或者给我们打电话。如果此事有最新进展,我们将继续关注。

编辑:孙岩    责任编辑:胡立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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