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证驾驶报废车,查你没商量!

2020/6/18 11:01:32   来源:大众网·海报新闻    

  6月16日12时50分许,交警东港大队机场中队在路面巡查时,发现一轻型货车存在异常。经系统查询,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,系报废车辆,随即在204国道与康翔路交汇处将其查扣,并将该车及驾驶人带到机场中队处理。

  经查,该车驾驶人郑某勋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属于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违法行为。交警东港大队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、第二款,第一百条第一款之规定,对其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分别裁决、合并执行,依法做出罚款2500元、强制收缴报废车的处罚。

编辑:孙岩    责任编辑:胡立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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